近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印发《普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针对性解决了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政府数据体量逐步增大,共享交换频次越来越高,现有的《普洱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的问题。
《普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参照《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普洱实际情况制定。以“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为原则,以“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系统应用绩效”为目的,进一步理顺了项目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推进全市“一盘棋”“一张网”,有助于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和交换,打通“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解决了普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问题,加强了项目监管,健全了项目评价考核体系,确保政务信息化项目高效、高质量建设实施。(记者 谢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