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如果您已经注册过账号,直接登录;如果未注册过账号,点击【去注册】按钮:
注意:360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或使用非IE内核浏览器(如谷歌浏览器),注册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请从“法人登录”进入,并定位至浙江省-宁波市。
在“部门服务”中选择“市人力社保局”,点击“按业务类型”,并下拉到底定位至“社会保险网报系统”。
3.职工增加规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从办理的上月或者当月开始参保,工伤保险系统默认为当月参保。
4.填写相关信息(*为必填项)后,点击“下一步”提示保存成功。之后可在“单位业务申报进度查询”查看业务审批状态。
5.点击“撤回”按钮系统会提示“是否作废该办件”,点“确定”将跳转到菜单页面,可重新办理其他业务。
2.对于新成立的企业,可在“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平台”办理企业开户的同时一并完成职工新增申报。
3.职工减少规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停保时间可选择办理的上月或者当月,即缴费截止时间为上上月或上月止。
4.填写相关信息(*为必填项)后,点“保存”成功完成提交。之后可在【单位业务申报进度查询】中查看业务审批状态。
以上操作仅涉及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仍按浙江政务服务网原入口进行申报。
1、按照上述网址登录网页后,选择地区(选择“宁波市”),然后在【首页】界面搜索栏内搜索“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登记”。跳转到搜索结果界面点击名称相同的事项最右按钮“在线办理”即可进入宁波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2、如果是首次通过政务网登录医疗保险网上服务系统,需操作政务网账号与单位编码的绑定。仔细核对企业名称是否与单位相符,并补充单位编码及单位在社保系统中的密码进行绑定。
3、如果是首次登录,需补充经办人和手机号码并进行手机验证码验证,并对规定的《用户使用承诺书》进行认可。
在人员中断界面输入身份证查询人员信息后,勾选信息,点击变动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填入变动原因选项,之后点击“保存到草稿箱”按钮。也可直接点击查询显示单位在保所有人员,批量办理中断业务。
2、我的文档里的草稿箱中可以进行数据再次删除或修改,确认后进行申报发送,申报发送后,不允许再对已发送业务进行修改;
3、申报发送完成后,网上申报服务系统会对数据进行审核,并会尽快返回审核结果,可在我的文档中查看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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