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王会官网网页版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简介

发布日期:2024-04-02 19:32:51     来源:球王会app下载 作者:球王会网页版

  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04年11月12日正式揭牌运行。中心的建立和运行,是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造全省一流的 “政务超市”的一项重要举措。

  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赣州市新区长征大道与赞贤路交汇路口。中心大楼占地面积7.4亩,总建筑面积 12000平方米,共8层。楼内设有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并联审批会议室、会议洽谈室、开标室、评标室、询标室、交易大厅,安装了消防、空调、电梯、音响、监控等设备,配置了电脑、指纹打卡机、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中心局域网和中心网站等电子政务设施,设立了楼层示意图和咨询导办台。大楼整体布局较为科学合理,配套设施比较齐全,服务功能较为完善,是一个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效能监察、公共服务”于一体的政府综合性服务平台。

  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委办)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内设秘书科、行政服务监管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信息管理科 4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总支、监察室,人员编制23名,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服务工作。

  (1)为市本级部门单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管理和协调;

  (4)对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及涉及的收费进行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各种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由此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8)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审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管理和监督;

  (9)负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管,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12)指导和协调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对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13)负责市本级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化(网络、网站)建设工作;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

  中心管理办围绕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中心的工作程序和人、财、物的管理。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服务工作制度,规范了行政服务行为。中心各工作窗口办理行政服务事项做到“六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和公开收费标准;实行“六办制”,即 直接办理制 、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上报办理制、明确答复制和“一票”收费制;基本上达到“进一家门办事,盖一道章办好,收规定费办完,按承诺日办结”的“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理”和“一条龙服务”工作要求。三是建立健全了人员管理制度,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赣市府发〔2010〕145号)有关规定,中心管理办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通过制度约束,从考勤、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方面对窗口工作人员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四是建立健全了工作窗口考核考评办法, 制定窗口量化考评指标体系,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红旗窗口进行公示后,予以通报表彰。五是建立健全了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中心管理办通过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开展群众评议,设立意见箱,设置窗口岗位工作牌、岗位监督栏、行政服务工作制度和纪律公示栏等多种措施建立起对行政服务行为的监督体系;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纪律暂行规定》,明确了行政服务工作纪律和有关责任追究办法。目前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有173 项,其中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有133项,在分中心办理的事项有25项;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保留行政审批数38项,其中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有13项,在分中心办理的事项有14项。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构建统一平台,2005年5月,我市成立了赣州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2005年9月1日,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正式组建运行;2010年9月29日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更名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赣州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下属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名,内设综合部、建设工程交易部、土地交易部、产权交易部(产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政府采购中心)等5个职能部室。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市招标投标工作和加强招标投标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市府发[2006]18号)的有关规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易服务机构,是集中进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形市场,服从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接受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机构职责,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和服务等;承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为政府采购发布信息、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等;承担产权交易机构职责,为产权交易发布信息、提供咨询、实施交易等;承担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土地交易机构的职责,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发布信息、提供咨询、实施交易等;承担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需要政府监管的招投标交易活动置以统一平台操作,实行管、办分离,阳光操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为政府增收、为财政(或业主)节支成效显著。

  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将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建立跨部门事项集中办理、统一办理和联合办理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努力在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制度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为推动赣州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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