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高质量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规定及上级批复精神,现将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成立于1974年,是交通运输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着中国北部海域船舶、航空器和海上设施财产救助打捞,沉船沉物打捞,公共水域和航道、港口清障,沉船存油和难船溢油应急清除等国家公益性职责。局现有在编职工1000余人,拥有各类型船舶40余艘,总资产近80亿元。
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2024年度招聘岗位名称、数量详见《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应届毕业生应是在2024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载时间为准)。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招聘。
8.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9.留学回国人员招聘包括国外留学回国人员、从我国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院校毕业回国内就业人员、从我国地区院校毕业回就业人员。
1.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留学回国人员: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2.报名方式:本年度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招聘邮箱()上传报名所需资料,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自行报名多个岗位的,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
(8)留学回国人员需另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察。资格审查结果在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官方网站公布。
1.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基本理论、法律知识、综合知识应用、专业素质等内容,或使用当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或技术技能水平。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40%、60%的比重合成综合成绩,面试低于60分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业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等,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业务考察成绩,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业务考察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了解其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其中,高校应届毕业和社会招聘人员,须到其学习院校或工作单位实地考察;留学回国人员,须到其户口所在地实地考察,并查阅其人事档案。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后将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至低顺序递补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官方网站公布。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统一在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官方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向部救捞局备案。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订立聘用合同)请密切关注发布信息,同时应确保应聘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应聘人员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招聘工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如未能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未能取得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被确认在应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其报考申请。
(六)首开招聘结束后,如果存在空缺岗位,将视情况开展第二轮补充招聘,招聘程序同本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