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货商应在“在重庆市政府收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买卖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公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买卖信息版块”上下载”获取收购文件,并于 2021年1月5日 10:30(北京时间)条件交呼应文件。
璧山区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项目是将璧山区数据中心机房、数据中心配套机房、行政中心网络机房、太阳堡行政服务中心机房的基础性、通用性软硬件设备设备及运转安全归入一致运维。本次运维的信息化总资产超越5000万,详细包括服务器、存储、通讯网络及安全设备、机房及配套设备和通用性软件等(详见附件1:《运维设备清单》)。
璧山区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的建造思路是:依照信息化运维服务处理理论、办法和规范,结合璧山区数据中心的运转需求,树立一套交融准则、流程、人员、技能的运维服务处理体系,完成对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归纳处理监控和日常技能支持,快速呼应和及时处理信息系统运转过程中呈现的各种问题和毛病,保证数据中心机房所触及的通讯网络及信息系统正常、安稳、高效运转。
合格供货商应首要契合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的基本条件,一起契合依据该项目特色设置的特定资历条件(如果有)。
获取文件地址:在重庆市政府收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买卖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公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买卖信息版块”上下载
(一)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收购供货商注册及诚信处理暂行办法〉的告诉》(渝财收购〔2015〕45号)规则,供货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经过重庆市政府收购网(),挂号参与“重庆市政府收购供货商库”。
(二)凡有意参与的供货商,请到收购署理组织收取或在《重庆市政府收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发布的一切项目材料 ,不管收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一切要求内容。
(三)各供货商在递送呼应文件时向收购署理组织交纳文件购买费,若供货商为微型企业且所供给的产品为微型企业出产的,由评定小组核实确定后,可在本项目收购成果布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收购署理组织处理交还手续(微型企业的确定规范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给 商须供给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