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评定日期及地址:2021年04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买卖中心(太阳广场)
收购人可在中标成果布告发布后登录买卖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供货商可登录买卖系统查询公共资源买卖服务费金额,在付出买卖服务费(交费方法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并经买卖中心承认收费后,登录买卖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如对收购成果有贰言,可在本布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买卖中心或收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 中标供货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归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